熒光顯微鏡使用的重要注意事項
一、操作指南: (1)一般需要關掉實驗室內的電燈,開顯微鏡汞燈。需要延長汞燈的使用壽命,就要汞燈開啟不到請在15-30分鐘后再關閉汞燈。 下一次打開汞燈電源的距離這次關閉相隔時間應該30分鐘以上,較好要禁止反復開關。 (2)根據樣品熒光素來挑選適合的熒光組件。利用減光片對熒光強度靈活進行調整(熒光強度是不可調, 需要利用各種減光片來實時的調整觀測效果) (3)不同的激發光波長應該選擇不同的濾光片,常有綠、藍、紫、紫外等 (4)放置染色切片,調整好合適視野,可以先在明場下調校要觀察的位置再使用熒光。一般熒光狀態觀測標本, 標本熒光會很快的的衰減,所以避免較長時間的熒光下觀測, (5)在實驗前確認好是否需要拍片,并且確認照相機實驗前已裝好節省時間。 (6)使用熒光顯微鏡結束后,關掉所有電源,而且需做好使用記錄。
二、主要事項:
(1)嚴格遵循熒光顯微鏡使用說明書要求使用,禁止隨意改變使用步驟。 (2)應該在暗室中操作。在暗室內,等待眼睛完全適應暗室, 再開始觀察標本。,開啟電源,啟動高壓汞燈5~15分鐘 (3)為避免紫外線對眼睛損害。再調校光源同時佩戴防護眼鏡。 (4)觀測時間每次以1~2小時較佳,超過100分鐘,熒光減弱;標本受紫外線照射3~5min后,熒光也會明顯衰退或褪色; 激發光長時間的照射,會發生熒光的衰減和淬滅現象; (5)熒光顯微鏡的汞燈使用時間有限,實驗標本較好集中檢測,延長光源使用時間。溫度高時,應配備降溫系統, 新換燈泡要進行記錄使用記錄。 (6)觀測立刻觀測在標本染色后,熒光會隨時間延長逐漸減弱。但是將標本放置于聚乙烯塑料袋中4℃保存, 可延長熒光減弱速度 (7)熒光亮度標準:為四級,即“—”——無或可見微弱自發熒光。“+”——僅能見明確可見的熒光。“++”——可見有明亮的熒光。“+++”——可見耀眼的熒光。 (8)使用玻片等載體,厚度必須均勻,沒有明顯自發熒光,如使用油鏡,保證鏡油必須是無熒光鏡油。 (9)裝穩壓器,電壓的不穩定將降低汞燈的的使用時間,并影響鏡檢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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